請填寫以下資料
1. 此優惠只適用於香港寬頻企業方案(「香港寬頻」)客戶之戶口。
2. 客戶必須同意香港寬頻可將客戶所提供的公司聯絡資料交予香港寬頻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於MyTV Super Limited及「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作以下用途:a) 向客戶提供服務(包括服務本身及客戶服務)或b) 登記服務。
3. 客戶必須提供有效的公司聯絡電話號碼及電郵,以用作MyTV Super Limited或「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與客戶聯絡及登記戶口之用。
4. 推廣期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安裝/啟動合約期為24個月之合資格服務或升級現有合資格之服務(升級只計算扣除舊合約剩餘月費後之剩增長金額),將可獲得高達合約服務月費總金額(「月費總和」)50%之金額回贈(「回贈」),於「MyTV Super」 Ad Booking Manager廣告平台或「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作投放及/或制作廣告之用。
5. 月費總和於推廣期內以每整月(由每月第1日至每月最後1日)為計算單位,當月費總和於該整月內累計達港幣$2,000或以上,客戶方可獲有關回贈。有關回贈金額將會於翌月結算(「結算期」)。
6. 合資格服務包括:寬頻服務、流動通訊服務、話音服務、雲端服務、數據服務、數據設施服務及系統整合服務。
7. 月費總和不包括安裝費、手續費、登記費、預繳、增值服務或行政費用等非服務月費項目。
8. 月費總和會計算同一商業登記內所有戶口之合資格合約服務月費之總和。
9. 同一商業登記可獲得之最高回贈總金額為港幣$100,000。
10. 回贈金額將以港幣$1,000為單位,並可多次使用直至回贈總金額歸零。
11. 香港寬頻將於結算期後1個月通知合資格客戶可獲之回贈總金額及確認客戶欲享用之回贈服務,並於結算期後第2個月存放到客戶指定的「MyTV Super」Ad Booking Manager廣告平台戶口內或發出「大台網(big big channel) 」回贈換領通知。
12. 客戶只可選擇將回贈總金額全數用於「MyTV Super」Ad Booking Manager廣告平台或「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之同一戶口內,不可分拆到不同戶口或服務使用。
13. 如客戶的計算回贈並非港幣$1,000之完整倍數,將可獲捨入至下一個港幣$1,000之完整倍數。(例子:如合資格的月費總和為港幣$5,000,客戶之回贈總金額應為港幣$5,000 x 50% = 港幣$2,500,由於港幣$2,500並非港幣$1,000之完整倍數,客戶實際可獲之回贈總金額將為港幣$3,000。)
14. 客戶必須於MyTV SuperAd Booking Manager廣告平台或「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開設戶口,方可享用上述回贈。
15. 回贈不設退款、不得轉售、且不可兌換現金。
16. 回贈之使用受MyTV Super Limited及「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17. 如有任何爭議,MyTV Super Limited 「大台網 (big big channel) 」、及香港寬頻將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