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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惠期至2018年6月30日。2. 客户须签订合约期为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 3. 有关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4.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 5. 100M乃是由客户单位之墙身插座至本公司第一台网络器材之联机的规格。上/下载速度至本地网站最高可达100Mbps,但实际可享用之带宽会受客户之软件硬件、路由器规格、网站负载、联机内容及其他环境因素所影响而低于以上速度。而联机到海外网站之带宽除受以上之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当地网络之影响,因此将低于本地可得之带宽。
1. 优惠期至2017年10月31日。 2. 客户于优惠期内新登记及成功安装指定之商业宽带服务,可获2条电话线或传真线、1x 4G本地流动通讯服务(6GB本地数据)及1x MobileOffice Plus 户口。3. 客户须签订合约期为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 4. 有关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5.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 6. 100M乃是由客户单位之墙身插座至本公司第一台网络器材之联机的规格。上/下载速度至本地网站最高可达100Mbps,但实际可享用之带宽会受客户之软件硬件、路由器规格、网站负载、联机内容及其他环境因素所影响而低于以上速度。而联机到海外网站之带宽除受以上之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当地网络之影响,因此将低于本地可得之带宽。
1.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2016年7月31日或之前新登记及于香港宽频指定之商业楼宇成功安装或成功续约指定商业宽带服务计划之客户。2. 月费为$398起并视乎带宽而定,须承诺24个月合约并预缴指定月费,有关预缴费用将于合约正式生效后回赠予客户。3. 有关上述商业宽带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4.香港宽频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
1.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新登记及成功安装商业宽带服务之客户。 2. 客户须签订合约期为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方可获NETGEAR AC1200 外置天线智能Wi-Fi路由器 (型号R6220)、NETGEAR 8-port SOHO 以太网交换机 (型号GS308)及2小时 IT Advisor上门支持服务。 3. 有关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 4. 100Mbps乃是由客户单位之墙身插座至本公司第一台网络器材之联机的规格。上/下载速度至本地网站最高可达100Mbps,但实际可享用之带宽会受客户之软件硬件、路由器规格、网站负载、联机内容及其他环境因素所影响而低于以上速度。而联机到海外网站之带宽除受以上之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当地网络之影响,因此将低于本地可得之带宽。 5.香港宽带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带企业方案”)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
1.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2017年4月30日或之前新登记及成功安装指定商业宽带服务计划之客户。 2. 月费为$248起并视乎带宽而定,须承诺24个月合约并预缴指定月费,有关预缴费用将于合约正式生效后回赠予客户。 3. 有关上述商业宽带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 4.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
1. 优惠期至2017年9月30日。2. 此优惠只限于其他商业宽带服务供货商的现有客户。3.此优惠并不适用于所有其他有关设置及/或提供有关服务之费用及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费用、由大厦业权人、物业管理署、业主立案法团及/或任何第三者收取之金额)。4. 客户须出示最近三个月内由其他商业宽带服务供货商发出之有关服务的账单,当中清楚列明客户之名称、使用的服务及安装地址,方可享用此优惠。5. 由其他商业宽带服务供货商发出的账单上的公司名称须与客户用作登记服务计划的商业登记证上之公司名称相符,而客户登记的相关服务计划的安装地址亦需与该服务账单上的安装地址相符。6. 以上服务计划只适用于成功登记及于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及/或其他的相关服务第三方服务供货商(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指定非住宅楼宇成功安装相关服务之客户。客户须签订合约为期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及成功安装有关服务。7.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拥有最终之决定权。
1. 优惠期至2018年6月30日。 2. 优惠只限使用于以下九仓电讯 / 汇港电讯 服务之客户:商业宽带服务、上网专线服务、中国上网专线服务、城域以太网服务、数据中心服务、「Phone云」云端电话服务及/或商业语音服务,或19幢指定九仓旗下商厦之租户,可以低至现有平均月费的50%之平均月费(以24个月合约计)登记使用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相应速度 / 带宽的指定相应服务。客户须出示最近三个月内由九仓电讯 / 汇港电讯或现有电讯服务供货商发出之有关服务的账单,当中清楚列明客户之名称、使用的服务及安装地址,方可享用此优惠。 3. 以上服务计划只适用于成功登记及于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及/或其他的相关服务第三方服务供货商(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指定非住宅楼宇成功安装相关服务之客户。客户须签订合约为期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及成功安装有关服务。 4. 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有关计划之登记表格。 5.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拥有最终之决定权。
1. 有关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2.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3.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拥有最终之决定权。
1.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2016年8月31日或之前登记及于香港宽频指定之商业楼宇成功安装指定24个月合约的商业宽带服务计划及Infinite Voice商业话音服务计划之全新客户。客户必须登记2个或以上指定标准服务计划或指定行政服务计划之Infinite Voice商业话音服务,方可登记月费$99的100M商业宽带(浮动IP)服务计划。若客户因任何原因无法安装Infinite Voice商业话音服务,香港宽频保留权利收取100M商业宽带(浮动IP)服务计划的基本月费$688。有关上述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 2. 100M乃是由客户单位之墙身插座至本公司第一台网络器材之联机的规格。上/下载速度至本地网站最高可达100Mbps,但实际可享用之带宽会受客户之软件硬件、路由器规格、网站负载、联机内容及其他环境因素所影响而低于以上速度。而联机到海外网站之带宽除受以上之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当地网络之影响,因此将低于本地可得之带宽。
1.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2018年6月30日内新登记及成功安装指定之商业宽带服务以及myTV SUPER 服务之客户。 2. 客户须签订合约期为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 3.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技术人员将于安装宽带服务当日,同时为客户安装及接驳 myTV SUPER 译码器。 4. 客户明白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并非 myTV SUPER 之内容供货商,有关 myTV SUPER 内的频道及内容以电视广播互联网公布为准(详情请浏览 www.mytvsuper.com)。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不会承担任何频道及/或内容更改或取消之责任。 5. 有关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 6.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及/或电视广播互联网拥有最终决定权。
1.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2017年1月31日或之前新登记指定商业计划之客户(非现有暗光纤, 都会以太网及设施管理服务的客户) 。 2. 客户须签订合约期为24个月之指定服务计划。 3. 客户必须于安装前提供所有需要的设备及指示以方便安装服务。 4.有关上述服务计划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 4.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保留一切有关更改或取消上述服务计划之最终决策权。
1. 推广期至2017年2月28日。 2. 每位客户可享一个名额。 3. 此推广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4. 推广时间或因应限额售罄而提早完结。 5. 客户必需透过数据网络或 Wi-Fi 才可使用MobileOffice Plus App 话音服务、检索话音纪录及更改设定。客户需对本地或海外使用服务而所产生的话音及数据费用负上责任。 6. 有关上述MobileOffice Plus App推广之详情、优惠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登记表格。 7. 如有任何与推广有关之争议,香港宽频拥有最终之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当每月本地数据用量达至计划所包括之限额时,其后本地流动数据之最高上/下载速度为128kbps,而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本地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当每月本地数据用量达至计划所包括之限额时,其后本地流动数据之最高上/下载速度为128kbps,而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本地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当每月本地数据用量达至计划所包括之限额时,其后本地流动数据之最高上/下载速度为128kbps,而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本地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当每月本地数据用量达至计划所包括之限额时,其后本地流动数据之最高上/下载速度为128kbps,而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本地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以上服务计划包括本地无限流动数据,本地无限流动数据将按公平使用原则安排,公平使用量为每月6GB,当该缴费月数据用量达到公平使用量时,数据服务仍可继续,但使用网络之优先次序将相对较低,数据服务体验或会受影响,直至下一个缴费月之首日。而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本地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IDD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优惠只适用于指定商业客户。 4. 4G网络只供应予可兼容之装置及SIM咭。 5. 客户所体验之实际数据传输及连接速度或会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异,包括网络流量状态、周遭环境、硬件、软件或其他因素。 6. 以上计划只适用于智能手机 / 平板计算机 / Pocket Wi-Fi,并不适用于2G手机 / 流动装置、以手动选择2G网络的手机 / 流动装置或其他流动连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 / USB调制解调器 / 电视机顶盒)。 7. 本地话音通话分钟收费的计算方法以每分钟为单位,不足一分钟亦作一分钟计算。 8.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IDD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9.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0.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11.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服务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2.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4. 优惠月费适用于使用指定服务计划并承诺最少使用服务期24个月之指定商业客户。 5. 客户必须于申请服务及填写登记表格时选定数据用量上限,其后不能更改。当用量达至预设或自设上限时,本地、中国内地、澳门及台湾数据服务将暂停至下一个账单月。 6. 客户可选择与同一账户内的其他用户共享数据用量,但选择共享数据用量之用户必须选用相同类型的流动通讯服务计划。 7. 网络速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覆盖、客户器材、位置、网络设定及流量情况等。 8. 如客户在香港身处4G覆盖以外地区,香港宽频仍会透过3G/2G EDGE网络为客户提供服务。 9. 于中国内地/澳门/台湾漫游时,数据用量只适用于已开启数据漫游服务的客户及指定漫游网络供货商:中国内地为中国移动4G网络,澳门为CTM 4G网络,台湾为Chunghwa Telecom 4G网络 / Far EasTone 3G网络。网络服务需取决于客户使用适合的终端。此数据用量不适用于FTP、P2P功能 (包括BitTorrent、Peer Casting应用程序 - 如PP Stream、网络电视等)。 10.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11.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2.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3. 客户明白、同意及接受有关流动通讯服务之使用受以下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i) 客户必须以合理的方式使用流动通讯服务;ii)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可监察客户使用流动通讯服务的情况,若有下列情况出现,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将认定客户为不公平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包括:(a)攻击、干扰或引致任何香港宽频企业方案网络故障;(b)未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流动通讯服务作转售服务。 14.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4. 优惠月费适用于使用指定服务计划并承诺最少使用服务期24个月之指定商业客户。 5. 客户必须于申请服务及填写登记表格时选定数据用量上限,其后不能更改。当用量达至预设或自设上限时,本地、中国内地、澳门及台湾数据服务将暂停至下一个账单月。 6. 客户可选择与同一账户内的其他用户共享数据用量,但选择共享数据用量之用户必须选用相同类型的流动通讯服务计划。 7. 网络速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覆盖、客户器材、位置、网络设定及流量情况等。 8. 如客户在香港身处4G覆盖以外地区,香港宽频仍会透过3G/2G EDGE网络为客户提供服务。 9. 于中国内地/澳门/台湾漫游时,数据用量只适用于已开启数据漫游服务的客户及指定漫游网络供货商:中国内地为中国移动4G网络,澳门为CTM 4G网络,台湾为Chunghwa Telecom 4G网络 / Far EasTone 3G网络。网络服务需取决于客户使用适合的终端。此数据用量不适用于FTP、P2P功能 (包括BitTorrent、Peer Casting应用程序 - 如PP Stream、网络电视等)。 10.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11.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2.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3. 客户明白、同意及接受有关流动通讯服务之使用受以下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i) 客户必须以合理的方式使用流动通讯服务;ii)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可监察客户使用流动通讯服务的情况,若有下列情况出现,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将认定客户为不公平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包括:(a)攻击、干扰或引致任何香港宽频企业方案网络故障;(b)未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流动通讯服务作转售服务。 14.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1. 流动通讯服务由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支援。 2. 优惠期至2018年10月31日。 3. 以上每项服务及设备(如有)均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之一般条款及细则、香港宽频的企业客户流动通讯服务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相关特别条款及细则以及登记表格内列出之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申请上述服务时,客户须当作已接受所有适用条款及细则及有关收费。 4. 优惠月费适用于使用指定服务计划并承诺最少使用服务期24个月之指定商业客户。 5. 客户必须于申请服务及填写登记表格时选定数据用量上限,其后不能更改。当用量达至预设或自设上限时,本地、中国内地、澳门及台湾数据服务将暂停至下一个账单月。 6. 客户可选择与同一账户内的其他用户共享数据用量,但选择共享数据用量之用户必须选用相同类型的流动通讯服务计划。 7. 网络速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覆盖、客户器材、位置、网络设定及流量情况等。 8. 如客户在香港身处4G覆盖以外地区,香港宽频仍会透过3G/2G EDGE网络为客户提供服务。 9. 于中国内地/澳门/台湾漫游时,数据用量只适用于已开启数据漫游服务的客户及指定漫游网络供货商:中国内地为中国移动4G网络,澳门为CTM 4G网络,台湾为Chunghwa Telecom 4G网络 / Far EasTone 3G网络。网络服务需取决于客户使用适合的终端。此数据用量不适用于FTP、P2P功能 (包括BitTorrent、Peer Casting应用程序 - 如PP Stream、网络电视等)。 10. 客户必须缴付使用有关流动通讯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月费,包括但不限于网外短讯费用、漫游费用、及/或由增值服务和以用量计算之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11. 其他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香港宽频流动通讯服务之登记表格。 12. 若客户于合约届满期后继续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客户须以基本月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3. 客户明白、同意及接受有关流动通讯服务之使用受以下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i) 客户必须以合理的方式使用流动通讯服务;ii)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可监察客户使用流动通讯服务的情况,若有下列情况出现,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将认定客户为不公平使用流动通讯服务,包括:(a)攻击、干扰或引致任何香港宽频企业方案网络故障;(b)未得香港宽频企业方案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流动通讯服务作转售服务。 14.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对上述优惠一切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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